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... 更多 >>